ECHEMI平台违规处罚规则
为更好地规范www.echemi.com网站经营秩序,净化其生态环境,保障买卖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该规则拟于2024年10月14日起正式生效。具体生效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1. 适用于www.echemi.com(以下统称为“ECHEMI”)所有注册用户(以下统称“用户”)。用户在违规处理的适用上一律平等。ECHEMI有权随时修订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应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ECHEMI的相关服务或产品。
2. 违规处罚,指ECHEMI针对用户的违规行为采取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处理措施。
二、违规处罚程序
1. 违规处理的信息来源包括(投诉/举报入口):
(1) ECHEMI主动抽查;
(2) 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
(3) 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
(4) 投诉、举报;
(5) 新闻媒体曝光;
(6) 其他合法合规渠道等。
2. 违规判定
(1)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认定;
(2) ECHEMI判定;
(3) 非ECHEMI的第三方且有合理依据的判定;
3. 违规处罚通知
ECHEMI通常会对用户的违规处罚进行通知,特殊场景除外;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消息盒子和邮件等。
4. 违规申诉及处罚撤销
(1) ECHEMI将视用户行为、商品及信息风险的消除情况,进行处罚解除或部分解除;
(2) 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可申诉处罚发起申诉,ECHEMI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申诉成立,撤销违规处罚;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违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三、受理投诉/举报的条件及范围
1. 所有投诉/举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ECHEMI才会受理:
(1) 涉及订单纠纷的投诉方需是ECHEMI(www.echemi.com)的注册用户,且在询盘或报价后产生的交易纠纷;
(2)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投诉方需为商标、专利或信息所有人,不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投诉;
(3) 用户需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发起投诉;
(4) 有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5) 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详实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6) ECHEMI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2. ECHEMI受理投诉/侵权的范围包括:
(1) 交易任一方存在言论或行为不当;
(2) 交易买方投诉卖方未发货或延迟发货;
(3) 交易买方投诉卖方未履行合同约定;
(4) 交易买方投诉其收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
(5) 交易中买方未及时付款或者恶意拒付款;
(6) 平台用户存在虚假信息滥发的行为;
(7) 平台用户存在发布或描述禁限售商品信息或询盘的行为;
(8) 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图片盗用、信息所有权等合法权利)及其他平台判定的侵权/投诉行为;
(9) 其他因交易一方违约给对方或者ECHEMI造成直接损失的情形。
四、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1. 投诉/举报接收及记录
(1) 买卖双方在交易履行过程中产生交易争议的,应首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ECHEMI平台申请介入处理。
(2) 投诉方可向ECHEMI发送投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的名称、投诉原因、相关证明材料等。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且属于受理范围,ECHEMI将在收到申请后介入处理。
a.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需提供:被投诉方的公司名称、店铺链接、违规侵权涉及信息指证、投诉人的知识产权证明,例如: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登记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查询网站查询证明/专利权证书/相关专利文档/信息所有权相关正本证明/图片版权信息等相关证明、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式;
b.订单纠纷投诉需提供:供应商/买家的公司名称、订单需求产品名称、Cas No.、订单量、订单金额、付款截图、有效沟通截图证明(证明订单纠纷行为)、与供应商/买家的通讯工具、投诉人的联系方式、被投诉人联系方式、以及订单纠纷情况说明(若关乎产品质量问题,则需要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证书);
c.虚假信息滥发投诉/举报需提供:涉案店铺、商品或询盘链接、虚假宣传内容、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明材料;
d.发布或描述禁限售商品信息或询盘举报需提供:涉案店铺、商品或询盘链接。
(3) 凡是平台用户(买家、供应商),不论采取任何方式,例如投诉/举报入口、电话、邮件、公众号等第三方通讯方式提出对平台其他用户的投诉,统一交由ECHEMI运营客服组处理并且建档汇总记录,且及时跟客户反馈结果。记录的内容包括用户名称、被投诉用户名称、投诉性质、投诉内容摘要、处理方案及违规处罚结果等。
2. 投诉/举报处理原则
(1) 如投诉人联系ECHEMI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则表示投诉人认可并接受ECHEMI平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协调解决双方的纠纷以及矛盾,ECHEMI有权依据本规则向任何一方索要相关证据,并有权仅以普通人的身份对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依据该证据做出处理决定。同时,ECHEMI平台拥有自主决定权决定是否参与纠纷的处理。
(2) 一方发起有效投诉并经ECHEMI审核同意受理,ECHEMI将根据投诉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判责、关闭投诉等处理决定。任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虽提交但不能充分说明其主张、或有涂改、伪造、变造证据材料情形的,ECHEMI有权直接做出裁决。同时,ECHEMI有权暂停或关闭有责一方在ECHEMI平台的使用权限或者账户且不予退还暂停或关闭期间的服务费,并有权在ECHEMI网站及/或其他媒介进行公示等处理。
(3) 投诉双方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ECHEMI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4) 投诉人应保证其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己方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不实的风险/责任。如因一方提交的证据不实导致任何责任,ECHEMI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 因ECHEMI并非司法机关等国家权利机关,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应完全理解并明确同意:ECHEMI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受理、处理纠纷、争议及投诉完全是基于投诉方的授权,不保证处理结果符合投诉方的期望,亦无须对其做出的有瑕疵的、甚至错误的赔付、继续发货等处理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如投诉成立,对被投诉方的处理也仅限于在ECHEMI服务范围内的处罚方式,ECHEMI对投诉方要求的发货、退款等请求并无强制执行力,如投诉双方对ECHEMI的处理结果不满,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通过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诉讼处理,ECHEMI将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向投诉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助。
3. 处理结果的执行
(1) 因争议双方达成和解、谅解而投诉方撤销投诉的,则ECHEMI有权对被投诉方免除处罚,但因被投诉方引诱、威胁、胁迫等不适当方式导致撤销投诉、或ECHEMI认为不适合免除的除外。
(2) ECHEMI的处罚不免除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买卖双方间其他约定、买卖双方与ECHEMI订立的合同等应当承担的赔偿及其他一切责任。
(3) ECHEMI在作出处理结果后,任意一方可在约定期限内提请诉讼/仲裁,如判决/裁决结果与ECHEMI处理结果不一致,则以判决/裁决结果为执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一旦生效,买卖双方均同意向ECHEMI提供判决书/裁决书的复印件,同时双方应当主动自觉地依照判决书/裁决书执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在发起有效投诉以前或在ECHEMI介入调解的过程中,任何一方提请诉讼或仲裁,则ECHEMI将不予受理投诉申请或立即停止调解。如在约定期限之后提请诉讼或仲裁的,即使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与ECHEMI处理结果不一致,应由双方自行解决,双方均同意不得向ECHEMI提出任何主张并同意对ECHEMI予以免责。
五、违规类型及处罚措施
1. 违规类型及平台判罚处理标准
ECHEMI平台目前主要以累计扣分的形式进行违规处罚计算,不同的违规类型对应不同的处理规则,按照ECHEMI协调后的不同结果进行处理处罚。
平台处罚涉及到的规则内容包含
《ECHEMI平台投诉处罚规则》,《ECHEMI平台禁限售商品目录规则》,《ECHEMI平台限制禁售商品交易规则》,《ECHEMI平台禁限售商品目录规则-违禁成分及含违禁成分产品》,及知识产权侵权规则,以上行为均统一以累计扣分制进行处罚。
违规类型 |
行为情节分类 |
行为情节分类解读 |
平台判罚处理标准 |
订单纠纷 |
言论或行为不当 |
双方交易沟通过程中,存在侮辱、诽谤、造谣传谣、煽动仇恨等性质的内容 |
平台会尽快与争议双方联系,了解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进行纠纷处理 |
未履行合同约定 |
1. 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状况不符合交易合同约定(包括货物材质/成分含量/类别/安全标准等与约定不符、货物主要功能缺失或无法使用、质量掉档、短装等) |
1.建议争论双方自行协调解决,解决无果联系平台 2.平台判责后,若责任方在于卖方,则卖方需要针对订单进行货物补寄或者退款处理,同时买方需要配合卖方将现有收到货物原封寄回 3.平台判责后,若责任方在于买方,建议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
|
延迟发货 |
1. 受理纠纷时卖方已发货,但卖方未在交易合同或双方约定期限发货 |
1.平台会尽快与争议双方联系,收集订单相关资料并了解投诉订单情况,进行纠纷处理 2.平台根据订单情况判责,若责任归属于卖方,超期未发货,卖方则应尽快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若卖方因缺货导致无法正常发货,则买方可选择要求卖方退回货款或等待卖方预期交货时间;若卖方已发货,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平台扣分判罚标准处罚,卖方则应积极配合 3. 平台根据订单情况判责,若责任归属于买方,则买方应尽快根据情况进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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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货物 |
卖方已发货但买方没有收到货物 |
1.平台会尽快与争议双方联系,收集订单相关资料并了解投诉订单情况,进行纠纷处理 2.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方未收到货物,卖方应积极配合给予买方解释以及合理解决方案 3.如因卖方寄错地址等自身原因导致买方没有如期收货,卖方应积极配合,补发货物或与买方协商其它合理补救方案 4.如因买方提供错误地址等自身原因导致买方没有如期收货,则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解决方案 5.如因海关查验抽检导致货物无法如期送达,卖家应积极配合给予买方解释,如货物被扣,卖家应及时补发货物或与买方协商其它合理补救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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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凭证 |
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平台规则等的规定,在纠纷协商或纠纷调处过程提供伪造、虚假、变造的证据或冒用他人凭证 |
1. 平台会根据三方鉴定判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根据平台规则予以扣分或处罚 2. 若提供虚假物流单号(物流单号无法查询到运输信息,持续长时间没有更新状态或收件人信息与买家信息不符等),平台会将责任归属方判为提供物流单号的一方,责任归属方需承担主要责任以及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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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 |
1. 卖方在收到买家订单货款后,拒不发货且拒绝给买家退回货款,则视为供应商欺诈买家 |
1.建议争论双方自行协调解决,解决无果联系平台 2.若任意一方可提供相关证据且事实认定清楚,平台依据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扣分、限权、关闭账号等处理 3.涉案金额较高者,建议投诉方在约定期限内提请诉讼/仲裁,任何一方提请诉讼或仲裁,则ECHEMI将不予受理投诉申请或立即停止调解,以判决/裁决结果为执行依据进行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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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商标侵权 |
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1.投诉方为商标所有人,不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投诉 2.平台收到商标所有人投诉后会尽快与被投诉方联系确认情况,若被投诉方非商标所有人或无法提供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证明,被投诉方应尽快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等合理处理 3.被投诉方响应期限为3个工作日,若过期无回应,按投诉成立处理,平台将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4.若侵权属实,平台将按照规则,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处罚 |
专利侵权 |
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权,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1.投诉方为专利所有人,不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投诉 2.平台收到专利所有人投诉后会尽快与被投诉方联系确认情况,若被投诉方非专利所有人或无法提供专利所有人授权使用证明,被投诉方应尽快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等合理处理 3.被投诉方响应期限为3个工作日,若过期无回应,按投诉成立处理,平台将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 4.若侵权属实,平台将按照规则,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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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息 |
发布未经信息所有者授权,使用他人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冒用他人联系信息,冒用他人证书,企业办公场地信息冒用等情形。 |
1.投诉方为信息所有人,不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投诉 2.平台收到信息所有人投诉后会尽快与被投诉方联系确认情况,若侵权属实,平台会给予被投诉方3个工作日整改时间,被投诉方应尽快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等合理处理 3.被投诉方响应期限为3个工作日,若过期无回应,按投诉成立处理,平台将对涉案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 4.若侵权属实,平台将按照规则,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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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盗用 |
发布未经图片所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的行为 |
1.投诉方为图片所有人,不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投诉 2.平台收到图片所有人投诉后会尽快与被投诉方联系确认情况,若侵权属实,平台会给予被投诉方3个工作日整改时间,被投诉方应尽快对侵权图片进行更改或删除等合理处理 3.被投诉方响应期限为3个工作日,若过期无回应,按投诉成立处理,平台将对涉案信息进行删除 4.若侵权属实,平台将按照规则,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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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涉及法规: |
1.平台给予新用户2次违规不扣分提醒机会,从第3次违规起按照平台扣分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2.全部在线产品及下架产品,包括产品的文字描述和图片均在平台检查范围之内,如有违规会按照相关规则处罚;所有处罚均以处置当下的违规事实判定 3.平台将对相关商品进行下架或删除,并按照平台规定进行扣分处理 4. 若上传的单条产品信息涉及多条违规信息,则按照命中法规中最高扣分标准进行一次性扣分处罚 5. 违规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恶意违规行为,经平台合理判断账号使用人或其控制的其他账号已因严重违规事件被处罚,账号使用人或其控制的其他账号被国内外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虽未立案但平台有理由认为有重大嫌疑等严重影响平台管理秩序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情况),ECHEMI平台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关闭帐号、且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并有权作出在ECHEMI平台及/或其他媒介进行公示、给予关联处罚及/或永久不予合作等的处理 |
非药用精麻类产品涉及法规: 1.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 2.公安部等三部门关于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3.(三部委)关于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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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易制爆,DEA产品及平台黑名单产品涉及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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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产品涉及法规:兴奋剂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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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平台漏洞进行违规操作 |
1. 恶意改词、拆词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2. 恶意在Cas No./产品名称/产品关键词/详情描述等位置拆分/作假 Cas No.以及产品名称 3. 在产品图片,公司展示信息等位置以个人手段恶意规避系统审核展示所有禁限售商品的违禁信息 4. 发布医疗器材、成品药等禁售商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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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禁售商品询盘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售的商品采购信息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涉及法规: |
如判断事实成立则根据平台规则予以扣分或处罚 |
虚假信息滥发 |
发布虚假或钓鱼信息 |
1.标题描述违规、虚假价格及虚假最小起订量(MOQ) 2. 发布虚假公司或产品介绍,夸大公司实力或产品功效等 3. 发布虚假询盘,套取平台卖家价格或扰乱平台正常经营秩序 4. 发布钓鱼信息,套取用户私人信息或账号密码等 |
平台会尽快核实信息真实性,要求相关责任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判断事实成立则根据平台规则予以扣分或处罚 |
拒绝配合调处 |
拒绝配合平台处理违规行为或拒绝执行平台判罚决定 |
1.不履行和解约定或平台判罚决定 2. 不积极配合平台进行纠纷调解和处理 |
如判断事实成立则根据平台规则予以扣分或处罚 |
备注:1.上述列举未能详尽所有违反ECHEMI平台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行为,ECHEMI平台有权依据独立判断给予用户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具体违规行为处理详见相应规则。 2.如严重侵权行为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用户因侵权行为被司法/执法机关立案处理,ECHEMI保留对用户单方面解除会员协议或服务合同、直接关闭用户帐号以及酌情判断与其相关联的所有帐号、及/或实施其它ECHEMI认为合适措施的权利。 |
2. 处罚周期
处罚扣分按行为年累计计算,行为年是指每项违规行为的扣分都会被记365天。用户违规扣分将在该次扣分之日起一年后做对应清除处理(如2024年1月31日发生违规扣分,该笔扣分将在2025年1月30日清除),但因扣分达到48分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
3. 违规行为扣分标准(48分累计扣分制)
投诉方 | 被投诉方 | 违规类型 | 行为情节分类 | 判罚责任方 | 平台判定结果 | 扣分/处罚 |
买家账号 | 卖家账号 | 订单纠纷 | 言论或行为不当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第一次) | 0 |
已提供解决方案(非第一次)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0 | ||||
未履行合同约定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48 | ||||
延迟发货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0 | ||||
未收到货物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不可抗力) | 0 | |||
未提供解决方案(不可抗力) | 1 | |||||
已提供解决方案(非不可抗力)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非不可抗力)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48 | ||||
提供虚假凭证 | 被投诉方 | 提供无效或无关运单号及发货凭证 | 6 |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12 | |||||
投诉方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48 | ||||
欺诈行为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2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48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48 | ||||
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6 | ||
非药用精麻类 | 3 | |||||
剧毒,易制爆,产品及平台黑名单产品 | 1 | |||||
兴奋剂产品 | 0.5 | |||||
恶意改词、拆词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3 | |||||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商标侵权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12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专利侵权 | 严重违规 | 12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冒用他人信息 | 严重违规 | 48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6 | |||||
图片盗用 | 投诉成立(第一次) | 0 | ||||
投诉成立(非第一次) | 2 | |||||
虚假信息滥发 | 发布虚假或钓鱼信息 | 被投诉方 | 虚假询盘 | 6 | ||
虚假公司宣传 | 3 | |||||
虚假商品宣传 | 1 | |||||
钓鱼信息 | 48 | |||||
非平台用户 | 买家账号 |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冒用他人信息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48 |
非平台用户 | 卖家账号 |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商标侵权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12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专利侵权 | 严重违规 | 12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冒用他人信息 | 严重违规 | 48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6 | |||||
图片盗用 | 投诉成立(第一次) | 0 | ||||
投诉成立(非第一次) | 2 | |||||
虚假信息滥发 | 发布虚假宣传信息 | 被投诉方 | 虚假公司宣传 | 3 | ||
虚假商品宣传 | 1 | |||||
卖家账号 | 买家账号 | 订单纠纷 | 言论或行为不当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0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12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0 | ||||
未履行合同约定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0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48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1 | ||||
提供虚假凭证 | 被投诉方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48 | |||
投诉方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3 | ||||
欺诈行为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0 | |||
收货后少付或拒付货款 | 48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1 | ||||
发布禁售商品询盘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售的商品采购信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48 | ||
虚假信息滥发 | 发布虚假或钓鱼信息 | 被投诉方 | 虚假询盘 | 48 | ||
钓鱼信息 | 48 | |||||
卖家账号 | 卖家账号 | 订单纠纷 | 言论或行为不当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第一次) | 0 |
已提供解决方案(非第一次)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0 | ||||
未履行合同约定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1 | ||||
延迟发货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0 | ||||
未收到货物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不可抗力) | 0 | |||
未提供解决方案(不可抗力) | 1 | |||||
已提供解决方案(非不可抗力) | 1 | |||||
未提供解决方案(非不可抗力) | 3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1 | ||||
提供虚假凭证 | 被投诉方 | 提供无效或无关运单号及发货凭证 | 6 |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12 | |||||
投诉方 | 提供伪造、虚假、编造的证据 | 3 | ||||
欺诈行为 | 被投诉方 | 已提供解决方案 | 12 | |||
未提供解决方案 | 48 | |||||
投诉方 | 反馈虚假信息 | 1 | ||||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商标侵权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12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专利侵权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12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3 | |||||
冒用他人信息 | 被投诉方 | 严重违规 | 48 | |||
一般违规(第一次) | 0 | |||||
一般违规(非第一次) | 6 | |||||
图片盗用 | 被投诉方 | 投诉成立(第一次) | 0 | |||
投诉成立(非第一次) | 2 | |||||
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6 | ||
非药用精麻类 | 3 | |||||
剧毒,易制爆,产品及平台黑名单产品 | 1 | |||||
兴奋剂产品 | 0.5 | |||||
发布禁售商品询盘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售的商品采购信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12 | ||
虚假信息滥发 | 发布虚假或钓鱼信息 | 被投诉方 | 虚假询盘 | 6 | ||
虚假公司宣传 | 3 | |||||
虚假商品宣传 | 1 | |||||
钓鱼信息 | 48 | |||||
ECHEMI平台 | 卖家账号 | 违规操作 | 利用平台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发布禁限售商品信息 | 被投诉方 | 恶意改词、拆词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3 |
发布医疗器材、成品药等禁售商品信息 | 3 | |||||
卖家账号 | 拒绝配合调处 | 拒绝配合平台处理违规行为或拒绝执行平台判罚决定 | 被投诉方 | 不履行和解约定或平台判罚决定 | 3 | |
不积极配合平台进行纠纷调解和处理 | 3 | |||||
买家账号 | 不履行和解约定或平台判罚决定 | 12 | ||||
不积极配合平台进行纠纷调解和处理 | 12 | |||||
卖家账号 | 发布禁售商品询盘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售的商品采购信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12 | |
买家账号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48 | |||
卖家账号 | 发布禁售商品信息 | 发布或描述平台禁止销售的商品息 | 被投诉方 | 精麻类及毒品相关产品 | 6 | |
被投诉方 | 非药用精麻类产品 | 3 | ||||
被投诉方 | 剧毒,易制爆,产品及平台黑名单产品 | 1 | ||||
被投诉方 | 兴奋剂产品 | 0.5 |
4. 违规扣分累计处罚标准
扣分累计 |
判罚身份 |
处罚名称 |
处罚方式 |
权限关闭措施定义 |
0.5分 |
卖家账号 |
警告 |
ECHEMI平台违规警告 |
站内信及邮件警告用户违规行为 |
12分 |
Ⅰ级违规 |
平台服务关闭7天 |
1. 搜索屏蔽:屏蔽商品搜索展示及店铺搜索展示 |
|
2. 站内推广限权:下架主页活动及商品推荐,关闭搜索广告,黄金展位,首页广告,品牌馆等站内信息展示 |
||||
3. 限制商品新发和编辑 |
||||
24分 |
Ⅱ级违规 |
平台服务关闭14天 |
1. 搜索屏蔽:屏蔽商品搜索展示及店铺搜索展示 |
|
2. 站内推广限权:下架主页活动及商品推荐,关闭搜索广告,黄金展位,首页广告,品牌馆等站内信息展示 |
||||
3. 限制商品新发和编辑 |
||||
4. 关闭报价:关闭店铺询盘报价,RFQ报价(无询盘推送匹配,无法报价) |
||||
36分 |
Ⅲ级违规 |
平台服务关闭21天 |
1. 搜索屏蔽:屏蔽商品搜索展示及店铺搜索展示 |
|
2. 站内推广限权:下架主页活动及商品推荐,关闭搜索广告,黄金展位,首页广告,品牌馆等站内信息展示 |
||||
3. 限制商品新发和编辑 |
||||
4. 关闭报价:关闭店铺询盘报价,RFQ报价(无询盘推送匹配,无法报价) |
||||
5. 站外推广权益清零:EDM、领英、TIKTOK、微信、杂志推广剩余未使用的权益清零,且不再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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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取消买家见面会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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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 |
Ⅴ级违规 |
账号冻结 |
店铺关闭(卖家后台无法登录,网站前台无此店铺)及其他已购买服务使用权限关闭,直至合约期满;店铺拉入黑名单永不续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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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
买家账号 |
Ⅳ级违规 |
平台服务关闭30天 |
冻结发询盘功能及其他已购买服务使用权限 |
48分 |
Ⅴ级违规 |
账号冻结 |
买家帐号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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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